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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協尋作業流程圖及通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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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幼童安全宣導",
    "內容": "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他們安全、快樂的成長是社會的責任，也是他們的權利，但幼童的防禦與識別能力均不足，往往容易成為失蹤、綁架或性猥褻的受害者，為保護幼童安全，父母親或家人應有以下的認識。 一、失蹤案件： (一)與幼童外出，應照顧好他們，注意不要讓其離開視線可及之處。(二)不能讓幼童獨自外出遊玩、買糖果等，應有大人隨行或較長之兄姊或小朋友結伴同行。二、若有失蹤兒童問題，可與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聯繫，聯絡電話：（02）2748-6006。三、針對失蹤兒童，警政署訂有「護幼專案」，若你有任何問題，可逕洽你的轄區警員，請其提供協助。四、若發現有兒童疑似受虐案件，請洽全國婦幼保護專線113。五、父母親短暫外出購物、辦事時，切勿將幼童放在家中，這不僅易生危險（如 陌生人侵入、玩火引起火災等），令幼童心生恐懼，且觸犯了兒童福利法，將會被處以罰鍰。六、家中若有殘障兒，依兒童福利法之規定，可至當地縣市警察局刑警隊申請捺印指紋，建立殘障兒童指紋資料。七、大人一時疏忽，可能造成家庭永久的遺憾！八、預防綁票、性猥褻事件，首先要瞭解，綁票、性猥褻事件的犯案者，並非全都是陌生人所為，許多是熟識甚或親朋好友所犯，這是非常不幸卻是殘酷的事實。另外幼童遭性猥褻事件，受害的對象可能是女童，也可能是男童，父母不可輕忽。(一)要告訴你的子女： 保護自己的身體：子女必須瞭解，他們的身體屬於他們所有，尤其是泳衣所遮蓋的私處，任何人（包括熟人、親戚）不得隨便觸摸。 要坦白相告：必須將所發生令他們不安的事說出來，而父母親不會因所發生的事責怪他們。 不要保密：如果有人撫弄他們而他們又保守秘密，告訴子女，有些秘密是不應保密的，一定要將發生的事向你報告。 不要與陌生人談話：若有陌生人試圖與他們談話，或拿糖果、餅乾、飲料、玩具、金錢給他們，不要接受，且要求他們要向你報告。 要告知行蹤：外出時，要讓家人知道去處，若外出地點有聯絡的電話或聯絡人，也要讓家人知道，一個人不要單獨到荒涼無人的地方玩耍。 不搭乘陌生人的車子。 (二)如你的子女告訴你有人曾打擾他們，要求你幫助，你要以認真的態度瞭解他們所指的事情，不要加以拒絕或敷衍，應相信他們，小孩子很少會在這類事情上說謊的。(三)常與學校聯繫，勤於參加學校舉辦的各種活動，並知道子女班上老師的辦公室與晚上聯絡的電話住址。九、最好每天抽出一點時間與子女單獨談話、溝通的機會，關心他一天發生的事，了解有無令他不安、不愉快或恐懼的經歷，若有，要協助他解決，孩子的世界跟大人不一樣，也許你認為的一件小事，在他的心裡可能是一個巨大的陰影，切勿輕忽它對你子女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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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夜歸婦女注意事項",
    "內容": "─ 夜歸婦女注意事項 ─若將於夜間停(取)車，應將車輛停放於燈光明亮處所。最好停放在24小時營業的商店、或有保全警衛駐守的建築物周邊。取車前應提高警覺，注意環顧四周有無可疑人士徘徊，並察看鄰近車輛有無異常狀況。接近自己的汽車時，應稍加留意車底。接近自己的機車時，應注意有無可疑物品遺留。廂型車或車窗玻璃塗裝不透明隔熱紙的汽車因隱密性高，常成性侵害犯罪者之作案工具。車輛停放於此類車輛旁，應提高警覺。汽車駕駛人可視狀況由乘客座（非靠近廂型車之側）進入車內。購物或下班後取車，應觀察停放在您愛車周遭的車輛；若發現有可疑人事物，不要勉強取車。可回到購物中心或辦公室內，要求保全人員陪同取車。寧可防患未然，也不要遺憾終生。到達住所前，請注意是否遭人跟蹤？發覺可疑且家中無人時，請暫時不要返家，應向附近鄰居或24小時營業之商店借用電話聯絡家人，或向警方求助。到達住所後，請注意居家外觀有無異狀？如果發現門、窗或鎖具遭破壞，請不要入內，應立即報警處理。隨時注意大門出入口或樓梯間有無閒雜人等窺伺；或雖未見有陌生人蹤跡，卻在經常保持清潔的環境周邊發現食用後丟棄的可疑飲料罐或煙蒂等時，均應提高警覺。避免深夜、凌晨單獨外出活動，或行經暗巷及荒涼偏僻的處所。並避免靠牆行走，以避免在轉角處突然遭遇危險。在安全無虞的狀況下，應面對來車方向行走，如：靠馬路的左邊行走。行路機敏，注意重複行經或突然逼近您的可疑人車。性侵害犯罪者常會來回尋找、挑選被害人。注意來往車輛是否回頭駛向自己，避免發生假車禍真性侵事件。行走時儘量走在人行道中央，不要太靠近建築物或停放在路旁的可疑車輛。若因工作、就學的關係，經常必須在夜晚走路回家，最好攜帶哨子（置於便於取得處，如皮包背帶扣環上、上衣或褲子之口袋等），以供嚇阻意圖犯罪者。行走時儘量不要使用手機或收聽隨身聽、MP3等，以避免對周遭環境及路人之注意力降低。懷疑被人跟蹤時，可橫越馬路嘗試確認或擺脫。若仍遭跟蹤，應走向燈光較亮，人潮較多處；並打電話請家人、朋友前來陪伴同行。儘量不要慌張地跑回家，致使歹徒知道居家處所，反造成後患無窮。確定被跟蹤時，應變換路線、移到路中央行走或往燈光明亮、人潮較多處行走。可就近進入熱鬧的商店或有憲警治安人員駐守的地方，或按路旁居家的門鈴、踢撞路邊停放的車輛讓警報器大響以求援。&nbsp;若不幸遭遇危險情境，在尚未達危害身體、生命安全的狀況時，應大聲呼救或利用哨子、手電筒或汽(機)車喇叭、警報器、音響等嚇退意圖犯罪者。若不幸遭到挾持、控制時，應先虛與委蛇、藉故周旋；再冷靜挑選恰當時機求救或脫逃。搭乘計程車安全守則：(1)不宜搭乘之計程車‧ 主動靠邊攬客者。‧ 車窗不夠明淨，由外而內視之不明者。‧ 裝潢怪異，或陳設看似危險者。‧ 無營業登記證、車牌或車號不明者。‧ 車座歪斜、藏匿他人，或已有乘客者。‧ 車窗、車門開關、把手脫落或缺少者。(2)司機若有飲酒，服裝不整或神色詭異等情形，不必驚慌，應設法脫身下車。可佯稱前方商店或路口有朋友正在 等候；或利用在路口停等紅燈時，設法安全下車脫逃。(3) 發現司機不軌，可立即反制（如：抓住其方向盤製造假車禍，或讓司機陷入其他困境而被人指責、與人爭論），以爭取空檔，尋求救援。(4) 上車先默記其所屬車行、車號、駕駛職業登機證號碼及姓名。亦可於上車前委由親朋好友、或商請保全人員、商店店員、義警義交、警察人員等協助記錄。(5) 不可隨意飲用司機或外人提供之餐點及飲料。(6) 乘車時切勿入睡，以免讓意圖犯罪者有機可乘。(7) 儘量減少與司機交談。(8) 若有異狀，或發現司機不依指定路線行駛，可用手機傳達求救訊息、或小心地將物品伸出車窗外揮動求救，以吸引他車車主或路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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